国家职业资格营养师认证体系简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营养与保健、营养与康复已成为社会新的需求,而我国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素质高、经验丰富且获得职业资格的中高级营养工作者极度匮乏,现面向从事或正准备从事营养工作的社会各类人员开展营养师职业资格培训,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人员;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幼儿园、社区、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餐饮工作者及管理人员;健身教练、美容机构人员、高级管家及社会其他有志从事营养职业的各类人员。
二、申报条件:
1.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在教学、科研及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本职业或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10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营养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研究、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
上文化程度并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者、或具有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者,或具有以上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经本职业技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从事食品营养、医科护理、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工作15年以上者,经本
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考试教材:
《营养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
四、证书: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全国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材料:
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填写报考申请表;近期免冠照片1寸3张、2寸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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